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奎屯市工商局将党建工作融于各项工作中,坚持“四结合”,做到了管理不松,思想不乱,队伍不散,工作不拖,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,各项工作指标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。
一是坚持领导班子建设和廉政建设相结合。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、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放在第一位,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,完善和加强中层领导岗位和职能的管理,以此来增强中层领导的责任心。在抓好廉政建设方面,重视解决领导班子内部的问题,通过自律及民主监督,增强全局干部的向心力。
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政务公开、服务承诺、民主管理相结合。全局认真落实全国工商系统《六项禁令》,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“九条戒律”,规范干部行为,要求干部们树立“大服务”思想,2003年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218人,为下岗职工和特困、残疾人减免登记费、管理费87万余元。被市纠风办、州纠风办评为“优秀单位”、“行风示范窗口”等荣誉称号。8月,区局木沙纪检组长通过暗访调研,对该局行风建设给予了很高的评价。
三是坚持党建工作和创新监管方式改革相结合。各党支部以全新的理念推陈出新,积极探索监管方式改革,先后推出先行赔偿制、质量信誉卡和严重不合格商品召回制;营造放心消费环境:评选“绿色先进摊店”,净化餐桌污染;合同监管棉花市场等22项工作创新,开创了伊犁州工商系统工作新局面,其中,先行赔偿、诚信体系建设等3项工作被自治区工商局向系统全面推广。
四是坚持党建工作与提高执法水平、提高行政效率相结合。在工作创新的基础上,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一线的先锋模范作用,通过对党员干部的重新组合,增强了执法一线的力量。2003年,该局被伊犁州工商局评为系统“双文明”单位,合同、消保、私个协会、宣传、执法、市场管理等项工作名列全州系统第一。其中,宣传、档案、纠风、党建等9项工作被自治区人民政府、自治区工商局、档案局评为先进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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