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 单位介绍 站点地图 队伍建设 工商风采 教育视频 法律法规 学习园地 知名商标 读 书

 

 

关于在全系统各族干部职工中做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

伊州工商〔2004〕68号



伊犁州直属县(市)工商局,霍尔果斯口岸分局:

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,这是我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,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。党中央专门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>的通知》。最近伊犁州司法局,伊犁州总工会对我州认真学习和贯彻《宪法》进行了布署,州工商局决定四月、五月为《宪法》宣传教育月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  一、认真学习,加强学习宣传贯彻《宪法》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。州工商局和县(市)工商局的法制机构和工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《宪法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精心组织、周密安排、抓好落实,要有重点地学习这次对《宪法》所修改的内容,又要全面系统地学习《宪法》,做到全面准确把握《宪法》精神实质,要把学习宣传贯彻《宪法》同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结合起来,要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,同在各族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“创建学习型组织、争做知识型职工”活动结合起来,同“爱岗敬业做主人,实现小康做贡献”活动结合起来,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,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,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,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,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,切实在全社会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贯彻实施《宪法》的热潮。
  二、通过开展各族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,大张旗鼓地开展好《宪法》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。要结合各自实际,运用多种形式和宣传手段,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有声势、有深度的宣传教育活动,不断扩大《宪法》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力,努力增强《宪法》学习宣传效果。可利用黑板报、阅报栏、读书会、演讲比赛、开展文艺演出等形式,宣讲学习宣传贯彻《宪法》的重要意义。同时还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他们的《宪法》意识和法制观念。
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二OO四年五月十八日

主题词:经济管理 宣传 教育 通知
抄送:本局领导,各处室,存档2份
伊犁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4年5月18日印发
 

   

 

  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址:新疆伊宁市斯大林街二巷8号

电话:(0999)8020361 传真:(0999)8030664

yn_lyh@sina.com    yzgs@ylaic.gov

伊犁州工商局办公室主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