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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

工作纪律与工作程序


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纪律

  一、爱岗敬业,求真务实,快速高效,一切行动听指挥。
  二、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,精神饱满,举止得体,不得着奇装异服和佩戴各种首饰。
  三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,按时上下班,不得擅自脱岗,因故需离岗者,须向中心负责人请假,并待替岗者到岗后方可离岗。
  四、遇案情重大、情况复杂的投诉申诉举报,及时汇报,不得压案,延误查处时机。
  五、要尽职尽责、秉公执法、坚持原则、不徇私情,不拖拉推诿。对涉及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申诉举报应主动请求回避。
  六、严守保密纪律,不得泄露举报情况。
  七、遵守各项制度,团结互助,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。

 

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程序

  一、接待。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、站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、书面形式、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投诉、申诉、举报。
  二、登记。对消费者的投诉、申诉、举报要进行登记,对被诉方的姓名、单位名称、电话号码、邮政编码、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、证据要详细记载;对申诉举报人的姓名、住址及申诉要求要认真记载。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,应当尊重其意愿。
  三、受理。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投诉、申诉、举报,应依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》、《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》等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受理。
  四、处理。对事实清楚、情节简单,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,由受理机关或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;对需要立案查处 的案件,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,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。
  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申诉,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。
  对咨询电话,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,解答不了的,应说明情况,或告之到相关的部门咨询。
  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投诉、申诉、举报,向申诉举报人说明情况,或根据与有关部门商定的意见,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  五、回复。投诉、申诉案件依法调解后,依规定程序告知投诉申诉人;举报案件处理结果,必要时可回复举报人。
  六、归档。投诉、申诉、举报处理情况及有关材料,应及时归档备案。
  七、数据资料采集。12315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办结后,要按照《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》软件中设定的各项指标,详实准确地录入数据资料。
  

   

 

  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址:新疆伊宁市斯大林街二巷8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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